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年產180萬只高強度、輕量化、鋁合金輪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發布日期:2019-06-04作者:2018年5月24日,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冀環辦字函〔2017〕727號》,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組織本項目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監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和3位專業技術專家組成驗收組。同時邀請秦皇島市環境保護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對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進行指導。
與會專家和代表踏勘了現場,聽取了建設單位對項目進展情況、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對驗收報告和監測單位對監測報告的詳細介紹,經認真討論,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黑龍江西道15號,地理坐標為:東經 119°31'5.52",北緯39°56'35.52",南臨黑龍江西道,北鄰京秦鐵路,東臨工業用地,西鄰恒美公司。
本項目年產高強度輕量化鋁合金輪轂180萬只。
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委托天津市天發源環境保護事務代理中心有限公司編制《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年產180萬只高強度輕量化鋁合金輪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報告于2013年8月15日通過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審批,審批文號為秦開環建書[2013]第03號。
在實際建設過程中,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已批復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設內容不完全相符,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委托唐山德安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該報告的變更說明編制工作,并于2017年11月20日通過了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年產180萬只高強度輕量化鋁合金輪轂項目變更說明》的批復,審批文號為秦開環建[2017]第05號。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20000萬元,其中環境保護投資387萬元,占實際總投資1.94%。
二、工程變動情況
與變更說明及批復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生活污水經1座化糞池處理,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秦皇島市第三污水處理廠處理;生產廢水利用現有的1座污水處理站處理生產廢水,配套安裝在線監控設施,處理后廢水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秦皇島第三污水處理廠處理。同時本項目于2018年4月安裝了COD在線監測裝置,2018年4月安裝氨氮分析儀表。
2、廢氣
熔煉廢氣分別經6根排氣筒進行排放,其中1根排氣筒中廢氣污染物為顆粒物,主要來自于鋁液出口和扒渣口,污染物利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其它5根排氣筒中廢氣污染物來自于天然氣燃燒,污染物主要為顆粒物、SO2和NOx,此部分廢氣經排氣筒直接排放。爐膛的4根排氣筒根據工藝需要已關閉,無廢氣排放。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0-2012)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熱處理廢氣、預熱爐廢氣、鑄旋加熱爐廢氣均安裝了排氣筒,將無組織排放變為有組織排放。變更后項目取消了鑄旋工序,因此無鑄旋廢氣產生。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0-2012)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前處理過程使用天然氣進行烘干,前處理烘箱燃燒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濃度可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0-2012)表1中新建其它爐窯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顆粒物排放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20m排氣筒對應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最高允許排放速率要求。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鑄造機、泵類、旋壓機、機加設備、打包機等生產設備噪聲,選擇低噪聲和符合國家噪聲標準的設備,廠家在設備底部安裝減振墊,并利用建筑隔聲;在進風口及出風口設消聲器,在設備底部安裝減振墊,并利用建筑隔聲。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4類標準。
4、固體廢物
化學品統一存放至工業集團現有的化學品庫,依托原有的324m3風險池,產生的廢件、鋁屑、鋁塊及鋁粉回用;產生的廢乳化液、污泥、漆渣、廢機油,廢漆桶、廢稀料桶等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于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場所內,由具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廠家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處置制定應急預案。
四、環保設施監測結果
1、監測期間的生產工況
監測期間,該企業生產正常,生產負荷達到75%以上,滿足驗收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2、廢水
經檢測:本項目污水pH值范圍:7.36~8.48;化學需氧量濃度為:43~84mg/m3,石油類濃度為:未檢出,氨氮濃度為:2.868~3.669mg/m3,懸浮物濃度為:67`128mg/m3,滿足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并滿足秦皇島第三污水處理廠收水要求。
總排口pH值范圍:6.62~7.62;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14~244mg/m3,石油類濃度為:3.20~5.95 mg/m3,氨氮濃度為:16.21~~19.64mg/m3,懸浮物濃度為:109~182mg/m3,滿足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并滿足秦皇島第三污水處理廠收水要求。
3、廢氣
(1)有組織廢氣
經檢測熔煉工序中靜置爐、熔煉爐預熱、熔煉爐轉窯產生的燃燒廢氣及爐膛余熱利用后煙氣經5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熔煉爐鋁熱處理爐、模具預熱爐產生的燃燒廢氣經3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二氧化硫濃度為:0mg/m3,氮氧化物濃度為:15~54mg/m3,顆粒物濃度為:1.31~12.81mg/m3,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0-2012)。
經檢測酸霧凈化塔產生的硫酸霧為未檢出。
經檢測除塵排氣筒產生的顆粒物濃度為:8.00~12.33 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有組織標準限值。
(2)無組織廢氣
經檢測無組織顆粒物最大濃度0.912 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標準限值。
4、噪聲
經檢測該企業廠界南側、北側噪聲值范圍晝間:66.0dB(A)~68.5dB(A),夜間:50.9dB(A)~53.8dB(A),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東側、西側噪聲值范圍晝間:60.3dB(A)~64.4B(A),夜間:49.6dB(A)~54.5dB(A),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標準。
5、固體廢棄物
化學品統一存放至工業集團現有的化學品庫,依托原有的324m3風險池,產生的廢件、鋁屑、鋁塊及鋁粉回用;產生的廢乳化液、污泥、漆渣、廢機油,廢漆桶、廢稀料桶等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于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場所內,由具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廠家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處置。污水處理區域設1座150m3事故池,防止事故廢水外排。
6、總量控制結論
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和證明,滿足環評及批復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現狀監測結果表明, 區域環境質量基本維持現狀水平。
(1)地下水質量現狀監測結果
地下水質量各監測點,各監測因子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相關標準。
(2)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結果
環境空氣質量各監測點,各監測因子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相關標準要求。
六、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據現場檢查及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滿足環評及批復要求,該項目可以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加強車間的封閉性及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減少無組織廢氣污染物排放,保證廢氣凈化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按照驗收相關要求規范臺賬記錄,做好歸檔資料的管理。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系人:趙振華
聯系電話:0335-7078707
郵箱:3066994658@qq.com
與會專家和代表踏勘了現場,聽取了建設單位對項目進展情況、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對驗收報告和監測單位對監測報告的詳細介紹,經認真討論,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黑龍江西道15號,地理坐標為:東經 119°31'5.52",北緯39°56'35.52",南臨黑龍江西道,北鄰京秦鐵路,東臨工業用地,西鄰恒美公司。
本項目年產高強度輕量化鋁合金輪轂180萬只。
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委托天津市天發源環境保護事務代理中心有限公司編制《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年產180萬只高強度輕量化鋁合金輪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報告于2013年8月15日通過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審批,審批文號為秦開環建書[2013]第03號。
在實際建設過程中,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已批復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設內容不完全相符,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委托唐山德安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該報告的變更說明編制工作,并于2017年11月20日通過了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秦皇島戴卡興龍輪轂有限公司年產180萬只高強度輕量化鋁合金輪轂項目變更說明》的批復,審批文號為秦開環建[2017]第05號。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20000萬元,其中環境保護投資387萬元,占實際總投資1.94%。
二、工程變動情況
與變更說明及批復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生活污水經1座化糞池處理,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秦皇島市第三污水處理廠處理;生產廢水利用現有的1座污水處理站處理生產廢水,配套安裝在線監控設施,處理后廢水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秦皇島第三污水處理廠處理。同時本項目于2018年4月安裝了COD在線監測裝置,2018年4月安裝氨氮分析儀表。
2、廢氣
熔煉廢氣分別經6根排氣筒進行排放,其中1根排氣筒中廢氣污染物為顆粒物,主要來自于鋁液出口和扒渣口,污染物利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其它5根排氣筒中廢氣污染物來自于天然氣燃燒,污染物主要為顆粒物、SO2和NOx,此部分廢氣經排氣筒直接排放。爐膛的4根排氣筒根據工藝需要已關閉,無廢氣排放。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0-2012)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熱處理廢氣、預熱爐廢氣、鑄旋加熱爐廢氣均安裝了排氣筒,將無組織排放變為有組織排放。變更后項目取消了鑄旋工序,因此無鑄旋廢氣產生。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0-2012)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前處理過程使用天然氣進行烘干,前處理烘箱燃燒廢氣中各污染物排放濃度可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0-2012)表1中新建其它爐窯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顆粒物排放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20m排氣筒對應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最高允許排放速率要求。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鑄造機、泵類、旋壓機、機加設備、打包機等生產設備噪聲,選擇低噪聲和符合國家噪聲標準的設備,廠家在設備底部安裝減振墊,并利用建筑隔聲;在進風口及出風口設消聲器,在設備底部安裝減振墊,并利用建筑隔聲。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4類標準。
4、固體廢物
化學品統一存放至工業集團現有的化學品庫,依托原有的324m3風險池,產生的廢件、鋁屑、鋁塊及鋁粉回用;產生的廢乳化液、污泥、漆渣、廢機油,廢漆桶、廢稀料桶等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于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場所內,由具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廠家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處置制定應急預案。
四、環保設施監測結果
1、監測期間的生產工況
監測期間,該企業生產正常,生產負荷達到75%以上,滿足驗收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2、廢水
經檢測:本項目污水pH值范圍:7.36~8.48;化學需氧量濃度為:43~84mg/m3,石油類濃度為:未檢出,氨氮濃度為:2.868~3.669mg/m3,懸浮物濃度為:67`128mg/m3,滿足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并滿足秦皇島第三污水處理廠收水要求。
總排口pH值范圍:6.62~7.62;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14~244mg/m3,石油類濃度為:3.20~5.95 mg/m3,氨氮濃度為:16.21~~19.64mg/m3,懸浮物濃度為:109~182mg/m3,滿足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并滿足秦皇島第三污水處理廠收水要求。
3、廢氣
(1)有組織廢氣
經檢測熔煉工序中靜置爐、熔煉爐預熱、熔煉爐轉窯產生的燃燒廢氣及爐膛余熱利用后煙氣經5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熔煉爐鋁熱處理爐、模具預熱爐產生的燃燒廢氣經3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二氧化硫濃度為:0mg/m3,氮氧化物濃度為:15~54mg/m3,顆粒物濃度為:1.31~12.81mg/m3,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0-2012)。
經檢測酸霧凈化塔產生的硫酸霧為未檢出。
經檢測除塵排氣筒產生的顆粒物濃度為:8.00~12.33 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有組織標準限值。
(2)無組織廢氣
經檢測無組織顆粒物最大濃度0.912 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標準限值。
4、噪聲
經檢測該企業廠界南側、北側噪聲值范圍晝間:66.0dB(A)~68.5dB(A),夜間:50.9dB(A)~53.8dB(A),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東側、西側噪聲值范圍晝間:60.3dB(A)~64.4B(A),夜間:49.6dB(A)~54.5dB(A),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標準。
5、固體廢棄物
化學品統一存放至工業集團現有的化學品庫,依托原有的324m3風險池,產生的廢件、鋁屑、鋁塊及鋁粉回用;產生的廢乳化液、污泥、漆渣、廢機油,廢漆桶、廢稀料桶等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于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場所內,由具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廠家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處置。污水處理區域設1座150m3事故池,防止事故廢水外排。
6、總量控制結論
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和證明,滿足環評及批復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現狀監測結果表明, 區域環境質量基本維持現狀水平。
(1)地下水質量現狀監測結果
地下水質量各監測點,各監測因子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相關標準。
(2)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結果
環境空氣質量各監測點,各監測因子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相關標準要求。
六、驗收結論
項目執行了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據現場檢查及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滿足環評及批復要求,該項目可以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加強車間的封閉性及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減少無組織廢氣污染物排放,保證廢氣凈化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按照驗收相關要求規范臺賬記錄,做好歸檔資料的管理。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系人:趙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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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戴卡興龍(long)輪轂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