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中秦渤海輪轂有限公司年產120萬只 高強度、輕量化、大尺寸鋁合金輪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發布日期(qi):2019-04-12作者:2018年3月7日,秦皇島中秦渤海輪轂有限公司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冀環辦字函[2017]727號文》及其說明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秦皇島中秦渤海輪轂有限公司年產120萬只高強度、輕量化、大尺寸鋁合金輪轂項目進行自主驗收。驗收工作組由項目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竣工環保驗收監測、驗收報告編制單位的代表及3名技術專家組成。
經過查看現場、審閱竣工驗收報告表等資料及質詢討論,形成驗收意見,截止2018年4月10日,報告已完成修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及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秦皇島中秦渤海輪轂有限公司,在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黑龍江西道7號投資11353萬元,新建120萬只/年高強度、輕量化、大尺寸鋁合金輪轂生產線1條。項目建設內容包括熔煉工序、壓鑄工序、熱處理工序、機加工序。熔煉工序、壓鑄工序、機加工序依托興龍輪轂有限公司現有車間,污水處理站、天然氣、供水、危廢處理間均依托興龍輪轂有限公司現有資源。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委托嘉誠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秦皇島中秦渤海輪轂有限公司年產120萬只高強度、輕量化、大尺寸鋁合金輪轂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該項目環評報告于2016年12月28日通過秦皇島開發區環保局審批,審批號為秦開環建書[2016]第03號。該項目于2016年1月1日開工,2017年12月竣工。項目從立項至竣工無環境投訴、違法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11353萬元,環保投資85萬元。
二、工程變動情況
鋁屑前處理爐由2臺變更為1臺,壓鑄機由12臺變更為8臺,機械手由6臺變更為4臺,數控車床由8臺變更為12臺,兼熔爐1臺和立式車床2臺未購買。
環評要求再建設1座90 m3的事故水池,或將興龍輪轂有限公司事故池擴容至160m3。變更為利用污水處理站旁邊的造渣池作為事故水池用,造渣池容積為500m3,已利用200m3,剩余容積為300m3,能夠滿足環評對事故水池的要求。
噴砂工序產生的廢氣,由利用1套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20m排氣筒排放改為,經兩級除塵方式(旋風除塵+濾筒除塵)處理后經一根20m排氣筒排放。平均去除效率為97.1%,環評中去除效率為≥96%,滿足環評要求。
熔煉過程天然氣燃燒廢氣,由利用10根15m排氣筒排放,變更為利用7根排氣筒排放,因減少兼熔爐設備,少了排放兼熔爐爐口、1#蓄熱燒嘴(與兼熔爐配套)、兼熔爐爐蓋廢氣的3根煙囪。
危廢暫存庫由依托興龍輪轂有限公司變更為秦皇島中秦渤海輪轂有限公司新建。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pH、COD、SS、氨氮、石油類。生產廢水依托興龍輪轂有限公司現有的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秦皇島市第三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與興龍輪轂有限公司的生活污水一起經過化糞池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秦皇島市第三污水處理廠。
(二)廢氣
本項目有組織廢氣包括熔煉廢氣、模具噴砂廢氣和熱處理廢氣。熔煉過程中的產塵點由集氣罩收集后經1臺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20m排氣筒進行排放;熔煉過程天然氣燃燒廢氣,由7根15m排氣筒進行排放;噴砂廢氣利用兩級除塵方式(旋風除塵+濾筒除塵)處理后經一根20m排氣筒排放。平均去除效率為97.1%,環評中去除效率為≥96%,滿足環評要求。熱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氣由1根20m排氣筒收集后排放。有組織主要污染物包括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本項目去毛刺機裝有粉塵收集裝置,廢氣為無組織排放,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
(三)噪聲
項目產生噪生設備主要為鋁屑前處理爐、熔煉熔、制氮機、壓鑄機、去澆口床、機加工設備,噪聲強度為75~95dB(A)。項目減少噪聲的措施包括選用低噪聲設備、設備底部安裝減震墊和利用車間墻體進行隔聲等。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鐵渣、攪拌廢渣、不合格工件、廢模具、鋁塊、油泥、廢活性炭、廢污泥、鋁屑、鋁粉、廢件、生活垃圾、除塵顆粒物。
鐵渣、攪拌廢渣、除塵顆粒物和鋁粉中含有金屬或金屬氧化物成分,可做為資源二次利用,此部分固體廢物定期外售。不合格工件、鋁塊、鋁屑、機加工廢件主要成分為鋁,均可做為原料回用于項目的熔煉工序。廢模具外售。生活垃圾由廠區收集后,定期由環衛部門處理。
危險廢物在秦皇島中秦渤海輪轂有限公司現有危廢暫存庫內,定期由秦皇島市徐山口危險廢物處理有限公司外運處理。
四、環保設施監測結果
1、監測期間的生產工況
監測期間,該企業生產正常,生產負荷達到75%以上,滿足驗收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2、廢氣
本項目有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最高濃度為14.1 mg/m3,二氧化硫最高濃度為4.6mg/m3,氮氧化物最高濃度為146.9mg/m3,分別滿足河北省地方標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0-2012)排放限值,顆粒物限值50mg/Nm3,二氧化硫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準為400mg/Nm3,氮氧化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準為400mg/Nm3的要求。
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最高濃度為0.333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1.0mg/m3 的要求。
3、廢水
本項目外排廢水中pH范圍為6.65-7.17,SS最高濃度為261mg/L,氨氮最高濃度為5.5 mg/L,COD最高濃度為184mg/L,石油類最高濃度為3 mg/L,監測結果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 pH 6-9、COD≤500mg/L、SS≤400mg/L、石油類≤20mg/L的要求,同時滿足秦皇島市第三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即COD≤300mg/L、SS≤200mg/L、氨氮≤25mg/L。
4、噪聲
北側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要求(晝70dB(A),夜間55dB(A)),其余廠界滿足3類標準(晝65dB(A),夜間55dB(A))要求。
5、固體廢棄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鐵渣、攪拌廢渣、不合格工件、廢模具、鋁塊、油泥、鋁屑、鋁粉、廢件、生活垃圾、廢活性炭、廢污泥、除塵顆粒物等。一般固體廢物通過定期外售。回收利用等方式處理。危險廢物臨時儲存于現有危廢暫存庫內,定期由秦皇島市徐山口危險廢物處理有限公司外運處理。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外排。
6、總量控制結論
本項目熔煉工序、機加工序均依托興龍輪轂有限公司,項目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本項目生產廢水依托興龍輪轂有限公司現有的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秦皇島市第三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與興龍輪轂有限公司生活污水一起經過化糞池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秦皇島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因此廢水總量為本項目與興龍輪轂有限公司總的排污量。按照產能比例,本項目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為2.485t/a、0.0857t/a、5.729t/a、廢水中COD 、氨氮排放總量分別為0.808t/a、0.021t/a。固體廢物總量為0t/a。滿足環評中給出的總量控制指標,即煙塵2.924t/a、二氧化硫1.137t/a、氮氧化物7.16t/a、COD 0.82t/a和NH3-N 0.13t/a。固體廢物總量控制目標值為0t/a的要求。
五、驗收結論
1、項目執行了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據現場檢查、驗收監測及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結果,項目滿足環評及批復要求,該項目可以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2、完善監測報告、驗收報告,進一步規范監測點位和水在線監測設施,補充與驗收相關的資料后可上報環保部門。
3、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定期維護環保設施,做到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六、后續要求與建議
建立并落實環保崗位責任制,及時對環保設備維護維修,做好企業自行環境監測,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系人:趙振華
聯系電話:0335-7078707
秦皇島中秦渤海輪轂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